2月20日2时54分许,银川交警兴庆区一大队接到报警称,在南塘巷路段有一名电动车驾驶员摔倒后满脸是血,意识模糊。接警后,交警迅速赶往现场。到达现场后,民警发现电动车驾驶员陈某某全身散发着酒气,迷糊中承认自己“喝了几杯”。
监控画面显示,凌晨2时49分左右,电动车驾驶员陈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,驾驶着电动车摇摇晃晃地沿南塘巷由东向西行驶。在行驶过程中车速逐渐加快,方向却发生偏移,然而在酒精麻痹作用下,驾驶员陈某某丝毫没有意识到方向发生偏差,也没有采取任何纠正措施,径直地冲向了路边停靠的车辆。只听“砰”的一声巨响,陈某某满脸是血,应声倒地,车辆碎片散落四周。
经对当事人陈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检测,结果为157.63mg/100mL,其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。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银川交警提醒:生命无价,酒后禁驾。无论是开车,还是骑行非机动车,都不要忽视酒精对人体的影响,一次“侥幸”的醉酒驾驶,换来的可能是惨痛的代价。(兴庆区交警一大队)